《周易本义》与理学体系
朱熹(1130-1200)是理学的集大成者,其易学思想是理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对易的态度
朱熹对易的态度较为平实:
"易本卜筮之书,今人却要把他做一个道理说,便拘泥了。"
他承认易本卜筮之书,不否认其占筮功能。但同时认为,从卜筮中可以体会义理:
"圣人因它这事物上说这道理,教人晓得这道理。"
本义之求
《周易本义》追求恢复经文本义,而非随意发挥:
"易之文辞,盖有古语,亦有圣人自撰底。今当以义理推之,不必强通。"
朱熹承认有些文辞难以强解,主张以义理推之,不强求字句落实。
象数与义理
朱熹虽然以义理为主,但并不排斥象数:
象为基础
"易有象然后有辞,有辞然后有义。"
象是辞的基础,辞是义的载体。理解易卦,要从象入手。
不废象数
朱熹将河图洛书、先天图纳入易学,认为这些图式有圣人之意:
- 河图洛书是八卦起源的依据
- 先天图是伏羲所传的本然之序
这些象数内容,丰富了朱熹易学的内涵。
筮法
朱熹对筮法有所研究,在《易学启蒙》中讨论揲蓍之法:
"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,挂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时,归奇于扐以象闰,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。"
朱熹解释揲蓍的具体操作,试图恢复古筮法。
与程颐的关系
朱熹易学继承程颐,但有所发展:
继承
以义理解易,注重切于人事,这是朱熹继承程颐之处。
发展
朱熹不废象数,较程颐更为包容。程颐《易传》全不论象,朱熹《本义》则兼及象数。
朱熹曰:"程先生易传甚精,但于象数不甚分明。"
小结
朱熹易学是理学的集大成。他以义理为主,但不废象数;承认易本卜筮之书,但从中体会天理。
《周易本义》成为后世科举的标准文本,影响了元明清三代。朱熹易学建构了理学易学的基本范式,至今仍有重要影响。